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5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 1016 号科技绿洲三期 6 号楼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博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8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4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43,881,1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4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442,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43,438,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984%。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13,457,49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7,926,687 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5,530,806 股。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2,886,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 2,883,4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9757%。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3,347,8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46%;反对 353,2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50%;弃权 18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53,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226%;反对 353,2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379%;弃权 1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95%。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陈旖旎女士、万时誉女士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