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5 19:15:11 股吧网页版
天玑科技: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廷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395,851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13%)的董事、副总经理陆廷洁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即 2025 年 8 月 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5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8,963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03%)。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陆 廷洁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剔除公司回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
序号 股东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购专用证券账 拟减持股份 用证券账户中持股
(股) 户中持股数量 数量(股) 数量的总股本比例
的总股本比例

1 陆廷洁 董事、 395,851 0.13% 98,963 0.03%

副总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自有资金 增持股份、前述股份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8,963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03%)。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存在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陆廷洁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陆廷洁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其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作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现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前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各自能够转让部分的 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廷洁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