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修订。
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1、将“总经理”名称统一修订为“经理”;
2、“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表述统一进行修订;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涉及序号调整、段落顺序等对内容表述不造成实质影响的,未列入修订对照表中。
一、《公司章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其前身东莞明家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公司由其前身东莞明家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并于 2008 年 10 月 23 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并于 2008 年 10 月 23
日在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 日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38599734U 的《企业法人营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38599734U。
业执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英文名称:(KAISA Jiayun 第五条 公司英文名称:(Jiayun Technology
Technology Inc.) Inc.)
第九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十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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