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周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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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瑞丰光电大厦1栋16F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
2.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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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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