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5-064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新成长(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新成长(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
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成长(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新成长(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 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新成长(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新成长(一期)》” 或“新成长(一期)”)、《新成长(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新成长(二期)》”或“新成长(二期)”)和《2024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股票增值权》” 或“2024 年股票增值权”)的相关规定,对新成长(一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新成长(二期)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 2024 年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新成长(一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拟归属的 92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 25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新成长(一期)》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新成长(二期)》第二个归属期拟归属的 120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新成长(二期)》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2024 年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拟行权的 6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 年股票增值权》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符合归属及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为符合新成长(一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为符合新成长(二期)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 120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为符合 2024 年股票增值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增值权行权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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