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7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34,426,708.43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3,586,400.58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53,586,400.58 元。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
总股本383,874,58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4,543,000股后的379,331,5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933,158.70 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分配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
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者其他不利影响。
三、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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