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一)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二) 公司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评价小组,联合推进内部控制工作。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组长,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由内部控制分管领导担任评价小组组长,各部门领导及相关专业技术骨干为评价小组成员;内控审计中心作为评价小组牵头实施部门,联合公司各管理部门、控股子公司业务负责人共同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三) 内控审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1. 内控审计中心对公司各部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估工作,审核公司各 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内部控制工作及其实施;
2.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3. 持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积极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4. 定期更新完善风险控制矩阵、《内部控制手册》;
5. 对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进行管理。
(四) 公司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与本部门内部控制相关的制度,强化公司内部业务和费用预算等的事前审核(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理工作,把公司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五) 公司各部门应设立本部门的控制目标,评估业务风险,对部门控制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沟通反馈。
第四条 定义
(一) 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 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 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 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 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五条 内部控制目标
(一) 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二) 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三) 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四)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五) 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二章 原则与业务范围
第六条 内部控制原则
(一)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 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 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 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七条 业务范围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涵盖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全部重要、高风险经济业务事项及管理活动。
第三章 内部环境
第八条 内部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直接影响员工的控制意识。控制环境提供了内部控制的基本规则和构架,包括员工的诚信度、职业道德和才能;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权责分配方法、人事政策;董事会的经营重点和目标等。
第九条 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第十条 公司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
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公司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一条 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二条 内控审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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