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5-100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被新增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大禾”)持有公司股份70,35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14.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大禾累计被司法冻结股数为70,352,74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第一大股东股份被新增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海南大禾所持公司股份被上海金融法院新增轮候冻结,公司随即向海南大禾发送《询问函》,询问其所持公司股份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冻结的原因,并要求其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被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二、第一大股东股份被新增轮候冻结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海南大禾发来的《回复函》,海南大禾就其股份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进行如下回复:
1、上述轮候冻结系因吴国政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以我公司、华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被告,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上海金融法院经形式审查后,裁定冻结我公司持有的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该诉讼案件系吴国政明知在海南自贸区大禾实业有限公司与华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有关我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前,我公司已通过与吴国政、华锦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债务转移协议的方式将我公司的债务(即我公司与吴国政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剩余未付股权转让款)转移给华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吴国政本人业已在债务转移协议上签署同意)的情况下所提起,其行为有违诚信。我公司将委托代理人积极予以应对,同时我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吴国政法律责任的权利。
3、就我公司所持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被法院冻结事宜,我公司已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复议。
4、吴国政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而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已明确约定争议管辖法院并非上海金融法院,故我公司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5、因上述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我公司不便提供案件相关资料。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海南大禾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内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
2、海南大禾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根据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无控股股东及无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事宜之法律意见书》,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大禾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来的《回复函》。
特此公告。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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