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1
证券代码:30022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5-093
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第(四)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没有采取措施或者相关工作没有进展的,也应当披露并说明具体原因。
3、公司因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10.3.1 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5 年 7 月 3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目前公司尚处于立案调查期,涉事事项未有明确结论。本次立案调查公司高度重视,已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主动与上级监管机构保持沟通,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聘请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第(四)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已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否定意见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完善内部控制工作机制,成立以新董事长为首,董办、财务、法务、采购等公司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制定策略,组织实施,并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如优化相关采购流程的审批,采购流程由采购员在 OA线上流程发起,依次经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董事长线上审批签字后完成。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强化问责机制,对支付、用印业务均重新修订了审批流程,强化风控及部门责任,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加强学习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全员学习,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通过内训、外训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法规及各项内控制度的培训学习,强化规范意识,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3、成立合规管理部门。合规管理部,旨在应对外部监管升级与企业风险防控需求,专职负责统筹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维护与监控测试,提供日常咨询审查,管理举报调查并推动合规文化宣导。通过系统性的风险识别、流程规范与持续培训,该部门将有效提升内控质量,确保公司运营符合法规要求,降低违规风险,并增强投资者信任与公司治理水平。
4、针对与战略备库供应商资金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与相关战略备库供
应商签署具备法律约束力的还款协议,明确资金归还安排。公司已积极与相关供应商沟通,督促其回款,并向相关供应商发送律师函与敦促函,强化催款力度,目前还款主体已还款 2,000 万元。同时,公司也保留采取其他措施追款的权利。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 9.4 条第一项至第五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说明相关情形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为消除相关情形已经和将要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