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战略发展,激励公司董事长勤勉尽责,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年度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二)绩效原则:浮动年薪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年度经营过程指标、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相结合。
(三)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长薪酬水平的确认及考核。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协助本方案的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标准和发放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薪酬由年薪和年度奖金组成,其中年薪由固定年薪和浮动年薪两部分构成。
第六条 年薪为税前收入,包括需其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额,不包括其依据公司规定享有的津贴、补贴、福利等项目。
第七条 固定年薪按月分摊发放。在发放固定年薪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 浮动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过程指标及个人年度考评得分进行考核兑现,于次年 1 月 31 日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发放。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九条 年度奖金根据公司经营目标超额完成情况,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年度奖金额度并发放。
第十条 董事长薪酬均为含税薪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一条 董事长领取薪酬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在一个考核周期内任职不满一年的,根据其所任职务与任职时间分段计算。
第四章 浮动年薪考核及实施
第十二条 浮动年薪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过程指标及个人年度考评得分进行考核兑现,公司年度经营过程指标考核根据公司《公司过程考评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计分。
第十三条 个人年度考核得分区间为 0—100 分,董事长的年度考核得分由公
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价,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十四条 浮动年薪兑现额=浮动年薪标准*公司经营过程指标得分/100*个人年度考核得分/100。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方案中的薪酬仅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薪酬。
第十六条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 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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