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第七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即时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下午在公司行政楼九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应参
加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2 人,其中独立董事 4 人;董事杨滁光、独立董
事陈来以远程视频方式参会;董事王义峰、方炜、陈茂祥、李中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和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 4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新江为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特制定《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新江为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作出解释;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启动、实施、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数量及其认购金额、资金规模、股票来源、股票规模、购买价格、权益归属安排及处置方式、管理模式等事项;
6、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项作出决定;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
8、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董事姚和平、王义峰、杨滁光、陈茂祥、黄万里、李新江为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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