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7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 凤林、袁磊、顾军、钱敏、石永波、韩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赵怡 超、陈松、董燃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2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电科院: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最近三年内均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和 3.2.4 条规定的情形。三名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通过。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至此,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胡醇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胡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9,223,791 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256,714,733 股。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李红梅女士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胡醇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离任董事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继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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