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股票简称:易华录 股票代码:300212 公告编号:2025-036
债券简称:22 华录 01 债券代码:148002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2 华录 01”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或者下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后2年(2025年8月17日至2027年8月16日)的票面利率,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
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或者下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专区向专业投资者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或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或下调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
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二、发行人利率拟调整意向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22年8月17日至2025年8月16日)票面利率为5.50%,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拟下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25年8月17日至2027年8月16日)的票面利率。最终票面利率调整情况请以公司拟披露的“22华录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本次调整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说明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或者下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因此,本次拟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安排符合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下调等安排发行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若本期债券投资人对发行人下调“22 华录 01”票面利率有任何建议,请通过本公告披露的联系方式与发行人或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有限公司联系并沟通回售意愿。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帆
电话:010-52281270
传真:010-52281188
2、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汝睿、于洋
电话:010-59026649、010-59026856
传真:010-5902660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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