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211 证券简称: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
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名, 实到监事 3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3 人)。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监事为:赵亚军先生、张利先生、郭梦雨女士。
3、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赵亚军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对象:公司全体监事。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后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核查, 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各项审计工作中坚持公允、独立、客观的审计准则,合理公允地发表独立的审计意见,认真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监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鲸鱼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鲸鱼微电子”)拟与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米”)签订《技术服务协议》,鲸鱼微电子为推动Hermes系列芯片研发项目,委托安徽华米及其关联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定制开发服务,预计服务费累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含税),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得全票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暨修订<公司章程>及若干管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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