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20:56:12 股吧网页版
欣旺达: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5-065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99.28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拟行权数量 474.28 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拟行权数量25 万份)。

2、本次首次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8.77 元/份(调整后)。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行权选取自主行权的方式,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实际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分别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包括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两部分。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合计不超过 2,57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171,895.7276 万股的 1.50%。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 2,493 万股,占本计
划授予总量的 96.7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1,895.7276万股的 1.45%;预留授予权益共计 85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3.3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1,895.7276 万股的 0.05%,具体如下: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5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71,895.7276万股的 0.50%。其中,首次授予 824 万股,约占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95.93%,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1,895.7276 万股的 0.48%;预留 35 万股,约占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 4.07%,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1,895.7276 万股的 0.02%。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719 万份股票期权,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71,895.7276 万股的 1.00%。其中,首次授予 1,669 万份,占本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量的 97.09%,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71,895.7276 万股的 0.97%;预留 50 万份,约占本计划股
票期权授予总量的 2.91%,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71,895.7276 万股的 0.03%。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3,290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40 名,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含控股子公司)。

5、激励计划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或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行权,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行权条件为前提条件。

6、激励计划行权/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归属/行权期限和归属/行权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行权安排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