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ST天喻 公告编号:2025-057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因民间借贷纠纷,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越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裁决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等六方共同向杭州越秀偿还借款本金 6,000 万元及暂计利息 260 万元,并承担仲裁所产生的法律费用;此后,杭州越秀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公司名下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乐风路 2 号天喻数据
安全产业园二期 102 厂房栋/单元 1-3 层/号的房屋等。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2025 年 1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关
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确
认申请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杭州越秀贸易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决定书》,驳回申请人杭州
越秀贸易有限公司对第六被申请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
书》,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
开发区乐风路 2 号天喻数据安全产业园二期(全部自用)102 厂房栋/单元 1-3 层
/号的房屋查封。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三、备查文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鄂 0192 财保 341
号之一)。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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