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五条 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在公司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每届任期同当届董事会任期,可以连聘连任。公
司总经理任免应履行法定的程序。
第二章 总经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总机构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总经理机构作为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设
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董事会秘书 1 名,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议子公司负责人作为总经理机构成员。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机构的人员变动须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与分工
第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由公司董事会任免;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指定的分工范围,在分工范围内主持相关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主持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向各生产经营单位下达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3、检查生产经营计划实施情况;
4、适时调整有关生产经营计划,协调生产经营中的对内、对外关
系,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5、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分阶段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三)拟订下属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1、提出下属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2、提出下属各内部管理机构编制;
3、提出下属各内部管理机构职责;
4、根据权限划分,提议或任命下属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2、财务审计管理制度;
3、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其他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1、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
2、制定公司内部保卫安全制度、行政事务制度;
3、制定其他公司管理必须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其他非由董事长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负责分配调整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分工。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决定员工的任免及工作安排以及报酬、福利、奖惩计划。
(八)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总经理因下列事由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公司年度计划提出重大调整方案;
2、实施董事会决议的过程中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悖而无法取得平衡时;
3、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重大损害时。
(九)公司章程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非董事总经理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
决权。
第十二条 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资金运用、资产处置及签订重大合同。
总经理在决定上述事项时不得超过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授权,并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三条 除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之外的公司副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经总经理提名,由公司董事会任免。行使如下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精神和总经理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保证与总经理的全盘工作计划和部署安排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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