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专项贷款融资提供支持。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
2、承诺贷款额度:人民币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
3、贷款业务期限:叁年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5、贷款年利率:不低于1.8%(实际放款利率不得低于放款当日的监管要求)
6、承诺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至2026年8月25日止。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使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与用于回购的自有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金额的上限,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上述事项为积极响应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及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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