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3 18:43:30 股吧网页版
深交所向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姚纳新发出监管函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300203_0

  2025年8月13日,深交所向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王健、姚纳新发出监管函:你们互为一致行动人。2025年5月16日,你们对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由25.74%减少至24.95%,触及5%整数倍;对于前述权益变动情况,你们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迟至6月10日才披露。此外,你们向聚光科技提供的《告知函》等材料,未将姚纳新所持股份纳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计算范围,导致聚光科技2024年8月2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股份过户完成暨累计冻结股份比例下降的公告》,2024年10月31日、2025年5月19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不准确。

  你们的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3.1条、第2.3.10条、第5.1.1条和第5.3.5条的规定。请你们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