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9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董事长王子平先生、副总经理陈兴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董事长王子
平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兴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子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41,2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1.5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 1.64%,
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710,31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40%;陈兴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8,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计划通过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7,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上述
股份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各自进行,且上述
任一股东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
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王子平先生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子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841,25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
比例为 1.64%。
2、陈兴华先生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兴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88,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及安排。
2、所持股份来源:王子平先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自有资金增持股份;陈兴华先生: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自有资金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王子平先生: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陈兴华先生: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王子平先生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710,31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0%;陈兴华先生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47,12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上述股份减持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王子平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内,王子平先生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相关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子平先生、陈兴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王子平先生、陈兴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王子平先生、陈兴华先生各自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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