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6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一)基本情况
(1)公司 2025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120,774.38 元。截
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900,948,123.05 元,母公司累计未
分配利润为 248,357,121.87 元。
(2)公司拟订的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89,712,3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3,794,247.64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股份回购情形。
(二)调整原则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4〕10 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
期现金分红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现金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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