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连收深交所监管函和证监局警示函 存货核算差错致年报失真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8月27日,通裕重工(300185)公告,公司及7名相关当事人收到了深交所监管函。此次监管函是因通裕重工在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而发出,公告中提到由于以前年度管理不善、存货核算方法有误,导致存货账实不符,对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分别调减存货和未分配利润。

通裕重工的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此外,公司的公司董事长刘伟、总经理司勇、财务总监杨静、时任董事长黄文峰、时任财务总监高升业、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春梅、时任董事司兴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述规则的第1.4条和第5.1.2条。监管函中提醒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问题,及时整改,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同时还收到了山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5年中期,通裕重工实现收入29.43亿元,归母净利润6074万元。半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上半年末,通裕重工的存货金额为30.96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达到20.54%。
在2025年半年报中提示面临的风险时,通裕重工提到,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更趋复杂,对公司在运营管理、制度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不能有效提高内部管理控制水平,则公司将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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