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5-080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3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和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和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2)。根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支行签署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借款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借款期限36个月。
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对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影响较小,公司未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73元/股(含)调整为3.3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截至2025年8月2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 7,982,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40,74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5%,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2.9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2.4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989.04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已经达到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的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的顺利实施,2025 年 7 月 3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73 元/股(含)调整为 3.30 元/股(含)。除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期限等相关内容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2025 年 5 月 6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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