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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2 18:53:11 股吧网页版
通裕重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3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现有总股本3,896,993,57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0,158,600股后的3,876,834,970股为基数。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3,896,993,570(含回购股份)折算后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9,384,174.85元/3,896,993,570股*10=0.049741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049741元/股。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即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 6,540 股。如公司在分红派
息股权登记日之前发生可转债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5 元人民币(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的总股本3,896,993,57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0,158,600股后的总股本3,876,834,9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4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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