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182 证券简称:捷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中与监事会、监事相关的条款将不再适用,并作出相应修订。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上述人员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六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指定人员为上述事项之目的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相关议
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权,确保公司正常运作。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出相应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的描述,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同步调整表述。此外,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第二条 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公司以发起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更设立,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变更设立,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码 91110000793443249D。
91110000793443249D。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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