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证券代码:300180 证券简称:华峰超纤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超纤”或“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10,000万
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续签了合同编号为【2025年中银最高保字40965431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超纤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不超过60,000万元授信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
3、债务人: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万元
5、担保范围:在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
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58,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5.39%。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5年中银最高保字409654313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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