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0
证券代码:300177 证券简称:中海达 公告编号:2025-04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08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管理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要点如下:
1、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增加审计委员会相关
职权规定;
2、 “股东大会”表述修改为“股东会”;
3、 增加董事席位至八名,新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4、 完善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要求;
5、 完善利润分配事项相关要求;
6、 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
7、 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步调整表述。
具体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第一条 为维护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 权人 的 合 法权 益 , 规范 公 司的 组 织 和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司”)。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 公司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式发起设立;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公司方式发起设立;在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注册登记,统一信用代码为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9144010178894572X2。 代码为 9144010178894572X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