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贵公司,之前收购灵境科技、深圳中铭、天地通股权,签订了对赌协议,若应收账款回款不达标,将由出让股权的股东给与中海达补偿款,由于回款均未达标,触发对赌条件,由原股东支付补偿款,没有支付,目前在诉讼中,三家公司的原股东需支付的补偿款合计约1.55亿,那么,1.上述三家公司的对应应收账款是否已经充分计提减值?2.需要原股东补偿的这1.55亿元是否计提了减值?若不能收到补偿款,对公司未来业绩有何影响?
中海达:
您好!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三家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包括对赌范围内的和对赌范围外的。上述代偿事项预计对未来业绩不会造成较大负向影响。详细情况请参阅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谢谢。
您好!公司已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三家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包括对赌范围内的和对赌范围外的。上述代偿事项预计对未来业绩不会造成较大负向影响。详细情况请参阅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谢谢。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7-28 1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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