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5 20:23:08 股吧网页版
福能东方: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 2025-044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下午 3:00 在东莞市万江街道新村新河路 51 号 12 栋
601 室福能厅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信息等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其中以电话会议方
式参加会议董事 4 人,为梁江湧先生、詹长杰先生、曹丽梅女士、李正华先生,独立董事葛磊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会议,故委托曹丽梅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冼彬璋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根据《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制度(试行)》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总结了 2025年半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相关部门人员具体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子议案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

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2.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股东会议事规则》原文件名称为《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 125 万元,其中年度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5 万元。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调整审计费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15:00 在东莞市万江街
道新村新河路 51 号 12 栋 601 室福能厅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1 修订《公司章程》

1.0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1.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三)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