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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18:50:13 股吧网页版
东富龙: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5-029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765,828,04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4,980,001 股,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4,980,001 股后的股本
760,848,0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22,825,441.17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提升股东获得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二)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归母净利润 4,591.95 万
元,未分配利润为 304,311.33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619.01 万元,未分配利润为 232,501.57 万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32,501.57 万元。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下,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765,828,04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4,980,001 股,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980,001 股后
的股本 760,848,0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825,441.17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和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提升股
东获得感。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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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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