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信息”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太平洋证券就公司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产险公司”)签订《公有云服务实施框架项目采购合同》,该合同总金额以实际发生服务为准,合同项下国寿财产险公司向公司支付的款项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0.3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
控股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国寿财产险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国寿财产险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不超过 1000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0.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
议了《关于拟签订<公有云服务实施框架项目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公有云服务实施框架项目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阮琦先生、钱维章先生、周莉莎女士及关联监
事肖晗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71093449X1
2、成立时间:2006 年 12 月 30 日
3、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5-16 层
4、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黄秀美
6、注册资本:2,780,000 万人民币
7、主营业务: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主要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持有其 60%的股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40%的股权。
9、实际控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0、历史沿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家财产保险公司。2006 年 12 月 30 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
11、主要财务数据:2024 年度,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014.17 亿元,净利润 19.47 亿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中国人寿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84.51 亿元。
12、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13、关联关系说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0.36%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控股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公有云服务实施框架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2、协议主体
甲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合同总金额以实际发生服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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