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
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0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A 股 154,773,869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97 元,共
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923,999,997.93 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 9,832,200.3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14,167,797.5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M10092 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5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8,787,227.73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
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1,615,343.07 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6 月 30 日余额合
计为 742,431,376.60 元(含利息收入和银行账户管理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经多次修订。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宿豫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宿豫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宿豫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行宿豫支
行、中国银行宿豫支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鉴于公司存放于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账号:76490188022746536)的募集资
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将
募集资金在光大银行南京分行开立的专户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该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2025-02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账户状态
11160304293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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