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5-047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5 年 6 月 24 日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及占比:22,889,350 股,占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 725,488,257 股的 3.16%。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61 元/股。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30 人。
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新锦动力”)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丹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5 年 3 月 14 日至 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邮件或书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 年 3 月 28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4)。
(四)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五)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首次授予日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首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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