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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7 18:33:03 股吧网页版
ST新动力: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300152 证券简称:ST 新动力 公告编号:2025-046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动力”)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出现“(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4 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首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2025 年 6 月 10 日及 2025 年 7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2025-037、2025-045)。

二、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无法表示意见的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已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审计监督,促进内控有效执行和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运行,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复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从内外部双管齐下,确保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公司相关部门已初步编制完成针对控、参股公司的专门管理制度,已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正修改完善中,待审核完成后公司将根据专门管理制度的规定,寻求对普益基金新的管理方式,同时,加强对控、参股公司的有效监控,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控、参股公司的管控风险。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就内部控制整改召开的专门会议,对内部整改的具体
工作进行了规划,成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以及工作小组。本月内部控制工作小组已就整改的进展情况、后续工作计划进行了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并与审计机构就如何消除内控否定意见,进行了深入沟通和方案探讨,确保内控整改方向符合审计要求,并严格按照年度审计时间节点,制定并明确了各项内控整改工作的具体推进计划和时间安排。在公司管理层带领下,公司将持续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加强执行与审计监督,强化重点风险领域检查,切实保证内控有效运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4.加强公司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了解政策信息与监管要点,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并认真听取监管部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司运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9 条规定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第 10.4.4 条的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公司应至少每月披露一次相关进展的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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