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140 证券简称:节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28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审
议通过了《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将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 2025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预案分配基准为 2025 年半年度。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 年半年度母公司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 3,414.32 万元,提取任意公积金 0 万元,弥补亏损 0 万元。
根据公司 2025 年中期经营数据,母公司净利润 34,143.15 万元,合并净利润
56,067.8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
的原则,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195.93 万元(母
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3,099,067,016 股。
3. 结合经营发展情况,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3,099,067,01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 185,944,020.96 元。
4. 自本议案批准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股本分配基数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需要,同时考虑了公司现金流量状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环境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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