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
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信维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9),并于同日披露了《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四)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五)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9),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7,568,63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5,100,031 股后的股份总数
952,468,607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派息调整方式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三)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式,本次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如下:
P=P0-V=9.15-0.05=9.10 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9.15 元/股调整为9.10 元/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无需
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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