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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3 18:33:09 股吧网页版
信维通信: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9.95 元/股(含本数);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7 月 11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5.00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2025 年 4 月 28 日,公
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的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5.00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回购资金的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
整为“公司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
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2025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7,568,63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5,100,031
股后的股份总数 952,468,607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47,623,430.35 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除权除息
日为 2025 年 7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9.95 元/股(含)。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7 月 11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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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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