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
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下午在青松股份中山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展华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确认,《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使用自有资金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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