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5-034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5年6月19日;
2、授予股票期权数量:1,900万份;
3、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5元/份。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国都)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3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90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通过内部张贴公示了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
草案首次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1 月 27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3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9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25元/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董事会说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董事会说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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