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 2025-032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刘玉清女士成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刘玉清女士将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玉清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刘玉清女士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韦余红先生的辞任报告,因内部工作调整,韦余红先生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副经理)职务,其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韦余红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根据《规范运作指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刘玉清女士任职职工代表董事且韦余红先生辞任高级管理人员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的人员任职满足该条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7 日
附:刘玉清女士个人简历
刘玉清女士:女,1994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自 2014 年起任职
于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现担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职务。现任上海拾贰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新国都智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玉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位。刘玉清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和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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