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5-040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黎伟涛先生召集,于 2025 年 8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
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
董事 7 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李海锋先生、杨林武
先生、陈辉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伟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042)和《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043)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本次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任监事、监事会主席自本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卸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届时同时废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备案登记等事宜。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2025-044)。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议案对拟修改的内部制度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1 关于修改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3 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3.4 关于修改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3.5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3.6 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子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
3.7 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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