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4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3.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38,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3,241,781.15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4,758,218.85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
00118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行名称 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元)
苏 州 锦 富 中国民生银行 临时补充流动资
1 技 术 股 份 股份有限公司 653300622 0.00 金等募集资金的
有限公司 苏州分行 存储和使用
合计 0.00 -
三、《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的《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653300622,截至 2025 年 8 月 5 日,专户余额为 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应在开立存管账户时按照开户银行要求,就受益所有人识别等相关信息的核实提供必要的协助,并确保所提供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甲方在业务运作中应遵守监管部门及存管行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规定,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托管账户无法使用,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 修正)》《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2021修正)》《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20 修正)》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邓伟、金翔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上一个月的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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