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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4 19:32:39 股吧网页版
锦富技术拟逾10亿元投资新材料项目 与国企业主达成缴税额约定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曾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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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富技术(300128)8月4日晚间披露,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金锦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锦富”)与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山第二工投”)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金锦富拟在上海金山区碳谷绿湾产业园投建“JF新材料一期东部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总投资10.14亿元。交易双方还就“缴税”、“产值”等内容达成了相关约定。

  据悉,项目地块位于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内,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现状为空地,占地面积约70亩。在金锦富向金山第二工投足额支付“土地价格及相关款项支付”条款中相关款项的情形下,金山第二工投负责协助金锦富依法及时办理各类企业经营所需的相关批复、证照及相关行政手续。金山第二工投还负责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劳动力安置,提供地块“七通一平”接近项目拟用地块道路。

  企查查显示,金山第二工投由上海金山卫工业区企业、上海碳谷绿湾产业、上海金山卫资产等三家国企持股。上海碳谷绿湾产业园系原上海金山第二工业区,位于上海市金山区,规划面积8.58平方公里。园区为上海石化、上海化工区配套产业园区。目前,园区形成了节能环保、绿色材料和生物医药三大主导产业。

  金锦富将注册全资子公司,作为上述项目的实施主体。在碳谷绿湾产业园内所经营的业务,均以项目公司名义销售。

  按照金锦富的计划,自项目达纲年(2030年)起,项目公司年产值(或销售收入)不低于800万元/亩,项目公司及金锦富引入注册的关联公司全部税收均向金山第二工投户管所属税务部门缴纳,并接受金山第二工投考核。

  双方约定,自项目投产年(2028年)起至2030年12月31日为第一考核期,金锦富(含项目公司,下同)在该考核期内累计上缴税收不低于9100万元。2031年起,每三个自然年为一个考核期,金锦富每年上缴税收不低于5600万元,即亩均不低于80万元。

  若考核期内纳税总额未达协议约定标准,则金山第二工投有权不进行各类资金项目申报推荐。若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存在其他可能严重影响金锦富生产经营的原因(非金锦富自身原因),经金山第二工投书面同意,金锦富当年的税收金额可适当调低。

  上市公司强调,《项目投资协议书》所涉及的产值、税收仅为初步计划及预估数据,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承诺。

  值得一提的是,交易双方还约定,金锦富今后若涉及股权变更(战略融资、股改及上市相关除外)、厂房转让及厂房租赁等情况,必须征得金山第二工投书面同意。

  资料显示,锦富技术主营产品涉及液晶显示模组及整机、消费电子元器件、检测治具及自动化设备、锂电池部件、汽车零部件等。

  对于上述投资,锦富技术表示,近年来公司积极谋求主营业务转型发展,已确立了面向消费电子和新能源两大行业,在热管理材料、高端粘结材料和电化学材料三大应用材料领域转型发展的战略。此番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系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产能布局,加快推进公司向新材料领域战略转型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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