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 年 8 月)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3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3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务部商资批(2008)71 号文件批准,以整体变 商务部商资批(2008)71 号文件批准,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更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江苏省苏州市市场监督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9132000075966171X9。 代码:9132000075966171X9。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新增(后续条款序号顺延)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
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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