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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8 00:04:30 股吧网页版
锦富技术行政处罚结果“靴子落地” 公司被处以400万元罚款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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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晚间,锦富技术(300128.SZ)发布公告,公司已经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意味历经一年的监管调查已经办理终结,行政处罚结果“靴子落地”,不确定性得以消除。

  锦富技术在公告中强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前,2024年8月2日,锦富技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经过近一年的监管调查,2025年5月30日,锦富技术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预告了本次立案调查的结果。

  根据最新公告,锦富技术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情况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致,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2021年,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上海挚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厦门市中智信联实业有限公司、客户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在该业务中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所得不应计入营业收入。锦富技术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2021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5293.88 万元、1.11亿元和1.72亿元,占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02%、21.14%和 20.7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据此,江苏证监局认为其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

  江苏证监局同时指出,锦富技术董事长顾清同意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未充分关注业务实质,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正确核算该业务;时任财务总监邓浩同意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并负责会计处理,未能审慎判断业务实质,采用错误的会计处理方法核算该业务;时任总经理方永刚同意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未充分关注业务实质,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公司正确核算该业务,上述三人是锦富技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审计委员会委员ZHANG WEI参与金属品贸易业务审批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未审慎关注该业务会计处理准确性,是锦富技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基于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锦富技术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顾清、时任财务总监邓浩、时任总经理方永刚、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ZHANG WEI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20万元、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罚款。

  锦富技术自从被立案以来,投资者们始终关注着监管调查的走向。此次行政处罚结果正式发布,厘清了相关责任归属,公司此前因信披问题带来的不确定性基本消除,违规事项已基本消化,相关风险得以释放。在此之后,锦富技术是否可以成功摆脱“阴影”、专注业务发展,财联社将持续关注锦富技术的后续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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