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股份因虚假陈述收到证监会预先处罚
2025年8月27日,聆达股份公告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大连监管局认定,聆达股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导致其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股民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遭受的损失,若您在2023年7月5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2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聆达股份股票,便符合条件,在2027年12月30日前可起诉挽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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