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4 18:44:05 股吧网页版
智飞生物: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4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5-42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 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10:00;

网络投票:2025年7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重庆君豪大饭店;

(3)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仁生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6 人,代表股份 1,429,678,87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2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05,97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5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3 人,代表股份 123,705,3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7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3 人,代表股份 123,705,37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33 人,代表股份123,705,3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78%。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7,581,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3%;反
对 1,634,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3%;弃权 46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607,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44%;反对 1,634,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0%;弃权 463,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7,428,0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6%;反
对 1,752,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6%;弃权 4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454,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05%;反对 1,752,7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9%;弃权 49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向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