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5-32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 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10:00;
网络投票:2025年6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重庆君豪大饭店;
(3)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仁生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3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49,734,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6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10,508,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4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9,225,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6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3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3,760,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35,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9,225,56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6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743,4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
反对1,778,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弃权212,3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69,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52%;
反对 1,778,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1%;弃权212,3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737,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3%;
反对1,736,9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弃权259,4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64,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13%;
反对 1,736,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82%;弃权259,49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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