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0120 证券简称:经纬辉开 公告编号:2025-38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程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
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条 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人。
第十七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条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
同等权利。 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
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条 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 6500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条 股,由全体发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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