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长盈精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826,086 股,发行价格每股9.20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59,999,991.2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
民币 16,745,496.2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43,254,494.96 元。2024 年 5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15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已分别与各存管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注册稿)》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内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调整后)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号 项目名称 额 入额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1 常州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 118,225.00 26,325.45 1,705.91
件项目
2 宜宾长盈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 64,550.00 45,000.00 3,320.58
件项目
3 智能可穿戴设备 AR/VR 零组件项目 80,539.00 40,000.00 4,468.51
4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23,000.00 23,018.06 注
合计 286,314.00 134,325.45 32,513.06
注:包括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宜宾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宜宾长盈精密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3 年度定增募投项目新能源动力及储能电池零组件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川(2024)宜宾市不动产权第 0027178 号证书对应地块(所有权人:宜宾长盈电子)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对该募投项目的建设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建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4)。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